济南市八院(原莱钢医院)受邀参加《山东省医疗机构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规范》的编制论证工作
近日,由山东省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牵头编制的T/SDAS 1348-2026《医疗机构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规范》(以下简称《规范》)于2026年5月31日正式发布,并将于2026年6月15日起全面施行。济南市第八人民医院作为起草单位之一,药剂科副主任、主任药师赵济忠全程参与标准研讨、内容编制与实践论证工作,为全省医疗机构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统一规范、提质升级贡献专业力量。
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是保障临床用药安全、防范医疗风险的关键工作。此次发布的《规范》,明确了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监测工作的组织架构、人员配置、操作流程、风险防控、质量评估及档案管理等全链条要求,是省内医疗机构开展相关工作的权威执行标准。市八院凭借多年在药品不良反应监测领域积累的实践经验、成熟的工作体系与专业技术能力,受邀参与《规范》制定,结合临床一线实际工作难点、痛点积极建言献策,让规范内容更贴合医疗机构实操需求,兼具科学性与实用性,不断提升医疗机构用药风险防控水平,筑牢用药安全防线,全力守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通讯员 吴砚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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