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统战部驳斥外媒对西藏寄宿学校的不实报道:我国寄宿制是教育公平,而非“强制同化”
海报新闻记者 田柳 北京报道
一些外国媒体报道西藏寄宿学校,称之为“强制同化”“强迫寄宿”“侵犯人权”。6月24日,中央统战部副部长段毅君在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回应,这些报道与客观事实完全不符。

段毅君表示,寄宿制恰恰反映了中国坚持民族平等、坚持教育公平的理念。中国义务教育法规定,“县级人民政府根据需要设置寄宿制学校”,在这个法条中还强调设置寄宿制学校的目的是“保障居住分散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这是中国政府根据具体国情,确保我国各民族,而不是特定民族,享有平等教育权而出台的政策。
中国的寄宿制是指学校向学生提供住宿和就餐等保障服务,不是封闭式学校,更不是军事化管理。学生是否住宿,完全由学生本人、家长根据个人家庭和教育需求自愿选择,实际上,寄宿学生的数量也是动态的,根据个人需要选择。寄宿学生在周末、节假日、寒暑假都可以回到家里,家长也可以随时到学校看望自己的孩子,并根据需要随时接孩子回家。
段毅君表示,从政策实施效果来看,西藏农牧民群众送子女入读寄宿制学校的意愿十分强烈。西藏自治区地域辽阔,居住十分分散,农牧民群众送子女入学的成本很高,家长接送孩子上下学的负担很重。政府为了保障高原各族儿童平等享受高质量教育的权利,顺应群众意愿,在部分农牧区实行寄宿制,更好地为学生提供安全便利的条件,满足家长和学生的需求。
段毅君特别补充了两点事实。第一点,在旧西藏实际上没有一所真正意义上的现代学校,适龄儿童的入学率还不到2%,95%以上的人口属于文盲,广大农奴的子女被剥夺了受教育的权利。特别是牧区的孩子只能跟随牛羊游走,平等受教育权与老百姓无缘。只有现如今中国共产党让教育公平的阳光照亮了高原的每一顶帐篷、每一户人家。据2024年自治区统计公布的数据,全区适龄儿童的入学率达到了99.98%,义务教育的巩固率达到了96.94%。第二点,在世界历史上,恰恰是一些在人权问题上搞政治操弄的国家,曾将原住民儿童强行送入殖民性质的寄宿学校,打压其文化和身份认同,我国的寄宿制与此有着本质的区别。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将于今年7月1日正式实施。为了更好地保障各族群众平等受教育的权利,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在语言文字教育、教材编写使用、各族学生共同学习生活成长、青少年跨区域交流、公共服务资源配置等方面,作了全面的法律规定。段毅君表示,这充分体现了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中国经验,可为世界各国民族事务治理提供重要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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