茉莉奶白被LV诉商标侵权一审判赔1030万 律师解读商标近似性如何判断
近日,苏州市中院就路易威登马利蒂(Louis Vuitton Malletier,简称“LV”)诉茉莉奶白商标侵权案作出一审判决。法院认定,深圳市茉莉奶白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及吴中经济开发区东侠饮品店侵害LV 7件四叶花卉图形注册商标专用权。
茉莉奶白logo 图源:品牌官方微博
判决要求两被告立即停止相关侵权行为。茉莉奶白主体公司应在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赔偿LV经济损失1000万元、维权合理开支30万元,合计1030万元;涉案门店在10万元范围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茉莉奶白还需在官网及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小程序、小红书、抖音账号首页刊登声明,消除侵权影响。案件受理费29.38万元、保全费5000元由茉莉奶白方面承担。
就此事,茉莉奶白相关负责人向媒体表示,公司会依法上诉。
因涉及奢侈品牌与新消费品牌的跨类保护争议,此事件引发广泛关注。针对事件中的法律问题,潮新闻记者对话浙江伦和律师事务所王逸芸律师。
该公司申请注册的黑白四叶花形商标图案,状态均显示“注册申请中、驳回复审中” 图源:企查查
王逸芸指出,商标近似性的判断通常从三个维度综合考量:商标构成要素及其整体的近似程度、商品或服务的关联程度与公众注意程度,以及商标的使用状况与知名度。
首先,在商标构成要素的比对层面,认定商标相同或者近似,应当以相关公众的一般注意力为标准,既要对商标进行整体比对,也要对商标主要部分进行比对,且比对应当在比对对象隔离的状态下分别进行。商标的文字字形、读音、含义,图形的构图、颜色,以及各要素组合后的整体结构相似性,均是判断近似性的基础。
其次,在商品或服务的关联性层面,商品或服务的关联性直接影响混淆可能性。判断商品是否类似,需从功能、用途、生产部门、销售渠道、消费对象等多个维度进行综合考量。尤其是在面对类似商品时,商品的用途应以主要用途为主;如果产品的不同用途面向不同的消费对象,一般情况下应以注意程度较低的消费者作为判断标准。
此外,商标的知名度亦是重要考量因素。 因商标实际使用而产生的知名度,可以扩张商标近似的认定范围,使权利商标获得更宽的禁用权范围或注册排斥范围。商标的使用状况和知名度越高,相关公众产生混淆的可能性越大,因此更可能被认定构成近似商标。
王逸芸提到,就本案而言,茉莉奶白的四叶花卉标识与LV四叶花卉图形在视觉上高度相似,整体组合容易使相关公众联想到LV品牌,这成为法院认定构成“高度相似”的重要依据。
1000万元的赔偿金额在商标侵权案件中属于较高水平。王逸芸提到,根据《商标法》第六十三条,对恶意侵犯商标专用权且情节严重的,可以在权利人损失、侵权人获利或者商标许可费倍数所确定数额的基础上,判处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惩罚性赔偿。惩罚性赔偿由“基数”与“倍数”共同构成,而“基数”与侵权人的销售额息息相关。“茉莉奶白在明知LV商标具有较高知名度的情况下,仍将四叶花卉图形作为品牌视觉核心元素,进行全方位模仿,并持续生产、通过多渠道进行大规模销售。其主观恶意明显,侵权情节严重,符合惩罚性赔偿的适用条件。”
王逸芸强调,新商标注册、品牌升级前,应全面检索同类及关联品类已注册商标,规避近似风险,从源头杜绝侵权隐患。(潮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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