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坠楼去世女孩梁艾妈妈处了解到,6月25日,内蒙古呼伦贝尔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梁艾坠亡教育机构责任纠纷二审案件,庭审结束后法院未当庭宣判,将择期宣判。

此前报道,2025年6月5日凌晨,牙克石市第七小学12岁脑瘫随班就读学生梁艾从自家6楼坠亡,家属在其房间找到遗书与日记,文字记录显示其曾遭“骂”,因换座和新同桌相处不开心等,多次流露消极想法。

▲心理老师给梁艾的回信

事发后,梁艾父母将学校、四名学生及其监护人、保险公司一并诉至法院,诉求校方担责、涉事学生道歉赔偿。

今年2月5日,牙克石市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核定事故全部合理损失共计110余万元,认定校方收到学生有轻生情况后未按规定告知监护人,存在履职疏漏,承担20%赔偿责任,合计24万余元,由保险赔付20万元、学校自行承担剩余款项;梁艾父母作为残疾未成年人监护人,未尽到充分监护观察义务,承担80%主要责任;现有证据不足以认定四名学生构成法律意义上的校园欺凌,无法证实辱骂行为与坠亡存在直接因果关系,驳回家属要求学生赔偿、公开道歉的全部诉求。

一审宣判后,校方、保险公司和梁艾父母均提起上诉。

虽然一审认为四名同学不构成校园欺凌,未支持梁艾家属要求道歉的诉求,但梁艾的妈妈张伟伟在二审开庭后告诉红星新闻记者,四名被诉同学中有两人的家长并未参加庭审,若出庭的另外两名同学的家长愿意赔礼道歉,他们愿意谅解并撤销对这两个孩子的诉讼。二审法院审理后未当庭宣判。

红星新闻记者 陈卿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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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红星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