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网记者 昌磊 通讯员 朱有祥 青岛报道

案 例

2026年2月,根据群众举报,平度市应急管理局会同街道应急办,对平度市某烟花爆竹店超量储存销售烟花爆竹线索进行核查,经查,发现该店超出其《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的核定储量储存销售烟花爆竹。该行为违反了《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第二十三条第三款的规定,依据《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二项的规定,结合《山东省应急管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对其实施了行政处罚。

法律依据

《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第二十三条第三款:“零售点存放的烟花爆竹品种和数量,不得超过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载明的范围和限量。”

《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二项:“零售经营者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其限期改正,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的罚款:(二)存放的烟花爆竹数量超过零售许可证载明范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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